BB贝博关于印发浙江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关文件制度的通知

  新闻资讯     |      2024-01-24 12:07

  BB贝博为加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保证培训质量的同质化,我院联合浙江省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联勤保障部队第903医院和杭州市肿瘤医院,在2017年浙江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制度的基础上,修订了浙江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关文件制度,现印发给大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由浙江医院院长担任组长,浙江医院分管住培副院长、协同基地院长担任副组长,协同基地副院长、浙江医医院科教部、院办、医务部、人资部、财务部、后勤管理中心等科室负责人等担任组员。

  职责:负责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准则与规范;制定和实施基地建设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各专业基地的培训工作;审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和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资格;审议优秀基地和优秀带教老师评选名单。

  科教部联合人资部、财务部、医务部、质管办、信息中心、在培学员代表及协同基地相关人员共同组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有:执行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组织和协调各专业基地的培训工作;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组织住院医师的招录工作,对各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进行质量评估;组织入院教育,制定培训轮转计划;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最终档案;办理、下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安排规范化培训日常理论、技能培训;组织专家不定期对住院医师日常管理、培训和各项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整改。

  专业基地是培训的实施机构,由国家卫计委认定的学科主任担任专业基地主任,协同基地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专业基地副主任,下设教学主任、专业基地秘书和学科秘书,组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专业基地主任主要职责:制订基地管理与发展规划;对轮转学员进行综合管理,监督学员临床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医患沟通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培训过程;审核并确定带教老师名单;按计划落实入科教育、病例讨论、教学查房、小讲课、技能训练等;落实阶段考核、出科考核;负责本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档案的管理;组织基地自我评估工作,并进行总结、反馈;完成培训总结,并报科教部。

  专业基地副主任职责:协助专业基地主任各项工作;对协同基地轮转学员进行综合管理,监督学员临床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医患沟通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培训过程。

  教学主任职责:在基地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基地所有教学工作,拟定教学计划;组织基地带教老师参加基地内部的培训、集中备课或讨论教学相关会议;对带教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进行考核评价;对带教师资提出奖惩意见,报基地主任、科教部备案;对基地教学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报基地主任;协助基地主任完成基地其他教学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对学员进行考核及综合评定。

  专业基地秘书主要职责:负责学科日常管理工作,分配科室指导教师,保证带教师资与培训的住院医师比例应不低于1:2;组织学科学员进行日常理论培训和出科考核;进行学科年度总结,配合学科和基地开展各项工作。

  学科主任职责:在基地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轮转科室教学工作;按计划落实入科教育、病例讨论、教学查房、小讲课、技能训练等;组织科室带教老师参加专业基地组织的培训、集中备课或讨论教学相关会议;对科室带教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落实轮转学员出科考核及综合评定;完成培训总结,报专业基地。

  学科秘书主要职责:负责轮转科室的培训学员具体管理工作,进行科室入科教育、分配学员具体带教老师;组织科室内部小讲课、疑难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组织学员进行出科理论考试、技能考试;每月完成所带学员的360度评价;配合基地和学科开展各项工作。

  有明确的师资遴选和培训制度,科室带教老师是培训具体执行者,师资人员为高级职称或主治医师3年以上的人员,所有带教老师必须培训上岗。

  学科带教老师职责:承担学科分配的培训工作,注意医德医风的教育,做到言传身教;依据学员能力调整管床人数及分管疾病严重程度;熟悉掌握学员培训目标要求,重视基础理论知识、技能培训;按时检查批改学员的病历,与学员沟通讨论,及时签名;指导学员临床操作、督促学员操作规范;能结合病例展开深入讨论,正确分析诊治计划;正确引导学员进行科学的临床思维、耐心解答有关问题;追踪专科研究趋势与现况,及时为学员提供新进展、新知识;组织病例讨论、教学查房、小讲课或专题讲座;注意学员思想状况,出现异常者应主动予以辅导,并联系科教部;收集学员对学科培训的建议,并作为临床教学改进的依据;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的管理;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学科主任及秘书。

  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专科主治医师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一)掌握相关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二级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二)具有本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并能担任指导本科生的教学工作。

  (三)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三级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一)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培训需求,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四)已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及聘用合同,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社会化学员)。

  (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招录为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观念。

  1.病种:达到《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 2012版》规定的病种要求。

  2.轮转培训:达到《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2版》轮训要求,结合我院各学科培训细则,根据医院制定的具体轮转计划进行科室轮转,在轮转期间,及时登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网站,认真填写病种记录、基本技能、手术操作、出科小结等内容。轮科计划或轮科训练未达到要求者BB贝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医院组织的年度考核,当年培训无效。

  3.临床技能培训:达到《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12版》要求,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操作技能和综合处置能力。

  (三)外语能力:以自学为主,要求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四)教学、科研能力:二年以上住院医师承担临床实习带教工作;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至少书写一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训练接触病人与患者交流的能力:采集病史时学习如何与病人交谈,尽可能建立医患之间互信,实践中培养学生热爱病人、理解病人、帮助病人的理念;医患沟通技能的培养;积极影响病人回忆和理解、精神依附、消除症状和某些生理上的反应等。

  (六)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住院医师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由送培医院统一组织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试。

  (七)不同年级学员要达到的培训要求:第一年培训学员,注重培养他们的医学理论基础知识的基本技能的掌握,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操作;采用标准化病人和模拟病人对他们进行培训和考核,使他们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原则。第二年培训学员,注重他们的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治疗方法和原则。掌握胸腔穿刺、骨髓穿刺、腰椎穿刺、腹腔穿刺、无菌手术和中心静脉穿刺等。第三年培训学员,注重他们的临床综合实践能力训练,包括沟通能力训练、团队合作能力训练,让他们参与到教学和课题的研究中,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和临床决策能力。

  (一)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的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为期3年;可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在完成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进入第二阶段探索亚专科若干年的培训。

  (二)硕士研究生(包括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毕业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医学科学学位硕士为期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为期2年。曾在三级医院相关学科培训、工作累计满三年的硕士研究生要接受不少于1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在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医学专业学位的医学科学学位博士要接受不少于1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硕士研究生阶段为医学科学学位的医学科学学位博士要接受不少于2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经医院考核后,参加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已经拿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在未转定级期间按实际业务水平参加轮转。

  (一)以临床实践技能培训为重点,主要采取相关临床科室实践轮转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带教和指导。

  (三)各科室必须安排规培医生参与科室值班,有执业医师执照的规培医师可由科室根据情况安排独立值班。

  住院医师业务技术考核严格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执行,日常考核(包括月考核)、出科考核由各科室具体执行,工作小组督查;年度考核由医院科教部组织,各科室和工作小组配合执行,考核小组督查。

  1.实行严格的考勤、请假制度,由各科教学秘书履行考勤职责,科教部不定期抽查到岗情况,未请假无故不到岗,以旷工计,当年旷工超过10天,延长培训期1年。所有请假都需填写纸质请假单,请假2天以下,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式两份,轮转科室主任签字同意;2天以上者(含2天),需填写请假单一式三份,由带教老师、科主任签字、科教部盖章后,一份留科教部,一份交轮转科室带教老师,一份交送出科室。假期结束后,须至科教部销假,如未销假,按旷工计。学术会议请假限1年1次。在培训阶段内病假、事件及其他休假累计每年不超过15天,若当年请假超过15天培训期限延长1年。具体按照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3.培训对象和带教老师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中,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例数、书写病历等数据不得造假,由住培工作小组进行监督管理。

  4.医院每两周组织集中授课,到课率低于80%的培训学员当年考核不合格,不予参加年度考核。若因手术等原因不能参加上课,必须由本人提前在手机APP上进行请假,科教部审核。如因抢救病人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事后必须由学员本人填写书面请假条,轮转科室主任签字后上交科教部。学员上课前需要扫码签到,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教室,上课结束后对授课老师课程进行评价后方可签退。

  5.所有学员按照培训计划进行轮转,不得私自调换培训科室,如有发现,第一次扣除所在和轮转科室主任及秘书当月津贴,第二次发现延长培训时间1年,第三次发现延长培训时间2年。

  1.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统一考试、考核的组织形式、方法。各专业基地采用统一方法对协同基地轮转学员实施出科考核。当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轮转科室按照培训实施办法和学科工作小组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病历书写、临床技能、住院医师12小时留二院制、业务学习等方面。并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并做好记录,保存试卷。

  2.加强对出科考核的指导监督。出科理论考核定于每月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中午在三墩院区医学模拟中心和灵隐院区6号楼4楼教室同时进行,由专业基地2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监考;出科技能考核由各专业基地组织进行。出科考核不合格学员,需在1个月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重新轮转本学科。科教部组织住培工作小组人员对出科考核进行督查。轮转出科时的评价由带教老师负责,学员出科前,由带教老师负责督促完成学员的360度评价后方可出科。

  1.年度考核由日常出勤考核;日常出科成绩考核;日常理论、技能培训完成情况考核;年度理论、技能考核四个部分组成。

  2.考核内容及比例:年度考核最终分数为满分100分,其中:日常出勤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数的10%,日常出科成绩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数的15%,日常理论、技能培训完成情况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数的15%,年度理论、技能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数的60%。全年各项成绩汇总后,考核分数≧90分为优秀,80≤考核分数90为良好,60≤考核分数80为及格,考核分数60为不及格。

  4.年度考核合格者准许进入下一年度培训,不合格者扣罚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当年培训无效,延长轮转培训一年。

  1.参加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内容的培训,以及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未通过过程考核者,由住院医师本人提出申请,培训基地审核同意后,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一年。延期培训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3.考生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结业考核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次年重新进行报名审核。未通过结业笔试或临床技能考核者,次年可再次报考,累计两次未通过者,经省毕教委审查后,停止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4.对培训过程考核的内容或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住院医师,2年之内不得报考结业笔试和临床技能考核。结业笔试和临床技能考核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按照考核考务工作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学员首次结业考核不通过者,扣罚1年奖励性绩效,补考仍未通过者,延迟晋升1年,2年考核未通过者,重新进行培训。

  经过规范化全过程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审核后,报国家卫计委、浙江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发《国家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晋升主治医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根据浙江省卫计委国家卫计委和浙江省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浙江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办法。

  与培训基地签订规范化培训协议,日常管理由医院科教部统一管理,培训完成后不留用委托培养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二到三年连续性的培训方式,培训基地、选送单位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终止、中断培训对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由双方共同协商的联合培养的培训学科,须严格执行既定培训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双方培训任务BB贝博。

  (三)社会招收的培训学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建立技术档案。日常管理与医院住院医师一致。

  (四)协同基地培训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协同基地进行管理,与协同基地签订规范化培训协议,日常管理由协同基地科教部门进行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培训期间协同基地的学员需在主体基地进行一定时间的轮转。

  (五)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应自觉遵守培训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规定给予处罚,甚至延期、终止培训。

  根据国家卫计委和浙江省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保障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生活待遇,制定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卫计委根据培训需要,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额度拨付给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2万元作为学员生活补贴,1万元作为基地运行管理经费使用。

  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基地培训人员2万元/年生活补贴,按照1667元/月的标准经考勤后按月发放到住培人员绩效工资中。

  专业基地主任给予800元/月带教津贴,教学主任给予600元/月带教津贴,专业基地秘书给予500元/月带教津贴,学科主任、学科秘书给予200元/月带教津贴;学科带教津贴200 元/生/月,优秀基地带教津贴300 元/生/月;院内专家讲课200元/次,院外专家讲课费按照500-1500元/学时、咨询费按照1000- 3000元/次发放;小讲课50元/次,临床技能操作50元/课时;年度考核考官500元/次,结业考核费用根据浙江省卫计委有关规定执行。住培导师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给予300元/月的津贴,督导小组专家给予500元/次津贴。在全院性各类竞赛、比赛中获得名次者给予500-1000元奖励,参加决赛者给予200-300元/人的奖励,院内专家评委给予500元/半天的评审费,院外专家评委给予1000-2000元/次的评审费。住培导师年底考核良好以上,给予发放年度津贴1200元。

  住培医生轮转期间,按照医院值班标准发放值班费和夜班费。外院选送的委培学员,给予免费提供住宿,缴纳水电费,不需要住宿的学员每月发放200元交通补贴;本院在培学员、研究生在培学员和来我院轮转的协同基地学员,提供住宿,缴纳水电费。在培训期间,委培学员、社会学员和研究生住培学员和同我院住培学员一样,每月发放200元餐费补贴。

  优秀带教老师、优秀住培学员、优秀专业基地、优秀基地主任、优秀基地秘书、优秀导师和优秀住培管理者,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社会招收的培训学员,医院与其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参照本院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

  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顶层设计、决定总体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教学副院长等担任副主任委员,专业基地主任、学科基地负责人、科教部、人资部、财务部、医务部、质管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委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商议审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重大问题,必要时间可临时召集。本届人数共43人。主要职责有: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由浙江医院院长担任组长,浙江医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协同基地院长担任副组长,协同基地副院长、浙江医医院科教部、院办、医务部、人资部、财务部、后勤管理中心等科室负责人等担任组员。主要职责有:

  科教部联合人资部、财务部、医务部、质管科、信息中心以及在培学员代表等共同组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有:

  (十)组织专家不定期对住院医师日常管理、培训和各项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整改。

  专业基地是培训的实施机构,由国家卫计委认定的学科主任担任专业基地主任,协同基地学科负责人担任专业基地副主任,下设教学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基地秘书和学科秘书,组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二)对轮转学员进行综合管理,监督学员临床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医患沟通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培训过程。

  (二)对协同基地轮转学员进行综合管理,监督学员临床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医患沟通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培训过程。

  (一)在基地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住培相关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完成医院相关的教学任务。

  (二)组织本教研室老师进行备课、试讲,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管理,组织本教研室老师进行教学观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一)负责学科日常管理工作,分配科室指导教师,保证带教师资与培训的住院医师比例应不低于1:2。

  (三)组织科室带教老师参加专业基地组织的培训、集中备课或讨论教学相关会议。

  (一)负责轮转科室的培训学员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学员入科教育、分配学员具体带教老师。

  (二)组织安排科室内部小讲课、疑难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教学活动,并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安排提交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系统。

  有明确的师资遴选和培训制度,科室带教老师是培训具体执行者,师资人员为主治医师3年以上的人员,所有带教老师必须培训上岗。

  各学科带教老师与住院医师人数的比例和师资结构,必须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

  (一)熟悉本专业住培医师轮转培训标准和培训目标,协助学科秘书制订住培医师轮转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动态掌握住培医师的基本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工作和生活情况,注重培养住培医师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主持或参与住培医师的各项教学活动,指导和督促住培医师参加各项教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以及小讲课等相关的教学活动。

  (六)对住培医师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协助住培医师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规定的病种、操作例数等要求,定期检查他们的工作学习地完成情况;审核培训内容的录入情况,并及时完成信息审核。

  (七)做好与住培的沟通,及时反馈学员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的医师。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认线.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水平,具有较高的医疗和教学水平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经医院教育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主任委员签字后公布师资资格认定名单。2.再次认定程序

  2)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对师资进行教学查房、小讲课、临床技能带教技巧考核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派人员督导考核。

  3)各专业基地每年对本学科的带教老师进行带教质量工作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上报至科教部。

  4)学员出科时对带教老师进行背靠背评价,由科教部收集考评结果并进行汇总。

  5)科教部统计考评成绩后上报至分管院长BB贝博,经审核后由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主任委员签字后公布师资资格认定名单。

  6)对于认定不合格的师资,给予暂时中止师资资格,需要再次进行认定,2次认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师资资格。